番府規〔2025〕1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全區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順利實施,依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現將《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番禺區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住宅房屋補償安置指引的通知》(番府規〔2020〕1號)有效期延長至2030年3月3日,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城市更新局反映。
附件:番府規[2020]1號(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番禺區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住宅房屋補償安置指引的通知).doc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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