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22〕24號
為全面貫徹落實《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確保我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有序開展,結合我區具體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番禺區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發展改革局(區金融工作局)。根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五條,區發展改革局(區金融工作局)作為區本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根據需要報請我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協調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駐粵機構參與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協調組織開展本區案件的調查認定工作;負責建立全區統一的非法集資監測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常態化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牽頭開展全區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工作。
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等職能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的防范和配合處置工作。
三、區財政部門應當合理保障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相關經費,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依職責將相關經費列入年度部門預算。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點擊查看相關政策解讀:《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的通告》政策解讀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