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番禺區常住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有哪些途徑申請入學?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精神,我區必須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非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如果確需要在番禺區接受義務教育,可考慮通過以下方式申請入學:
(1)對照《番禺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學位安排規則》有關條件,提出入讀公辦學校的申請。我區于2010年起實施《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番禺區接受義務教育暫行辦法(試行)》。該辦法以“多渠道、分步驟”為原則,通過政策性照顧、小區配套公辦學校、積分申請入學等多種渠道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的問題;
(2)聯系民辦學校入讀。申請人亦可結合自身情況和需求,通過為孩子報讀民辦學校來解決孩子的受教育問題。我區已審批的民辦學校情況,可登錄番禺區教育信息網查詢。
2.什么是政策性照顧借讀生?他們可以享受什么入學政策?
答: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是根據廣州市每年發布的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結合番禺區實際情況制定的入學優惠政策。符合以下條件的,可持有關證明文件,直接向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申請入學:
(1)已成功通過廣州市“積分入戶”,并將小孩戶籍轉入番禺區的;
(2)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借讀生要求的(詳情可參見廣州市教育局網站);
(3)屬于當地鎮(街)房地產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招生范圍和符合入讀條件的;
(4)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專項獎勵或榮譽稱號獲得者隨行適齡子女;
(5)區級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金雁之星、見義勇為證書獲得者、區“五個一批”企業高級管理或高級技術人員子女等)。
符合以上條件的入學申請人,在學位可滿足需求的前提下,由轄區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不需參加積分申請。
3.什么是積分申請入學?
答:非廣州市戶籍(不含港、澳、臺地區)、在番禺區居住并在廣州地區就業的務工人員,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為適齡子女在番禺區申請入讀公辦學校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的,適用積分申請入學。
4.積分申請入學是否全年級開放?
答:除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外,對參加積分申請入學的外來務工人員適齡子女,目前只開放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簡稱起始年級)。因此,提出積分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必須符合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尚未入學、擬當年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小學畢業擬升讀初中一年級的年齡條件。
5.外來務工人員需具備什么條件,才可為子女參加積分申請入學?
答:戶籍在廣州地區以外的外來務工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即可為其適齡子女提出申請入讀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1)在番禺區居住并辦理有效居住證;
(2)在廣州地區就業;
(3)在廣州社會保險系統購買社保;
(4)在番禺區計生部門辦理了計生登記手續。
6.外來務工人員在番禺區辦理居住證、在廣州地區工作及購買社保的,有年限要求嗎?
答:外來務工人員只要同時符合本問答第5點中的4項條件的,即可為適齡子女提出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申請,沒有年限要求。但其在番禺區辦理居住證、在廣州地區工作及購買社保達到一定年限的,會對其申請積分結果產生影響。
7.外來務工人員可夫妻雙方同時參加積分申請嗎?
答:若外來務工人員夫妻雙方都同時符合本問答第5點4項條件,可為申請入學的子女同時積分,申請積分可累計至該項積分最高分(封頂)。但計生和住房積分項除外。
8.積分申請入學可以挑選志愿學校嗎?
答:參加積分申請入學的申請人,可按照在番禺區居住或工作所在的鎮、街(簡稱居住地、工作地),任選其一作為為子女申請入學區域。每年我區正式啟動“積分入學申請”工作時,將公布全區當年可提供起始年級學位的公辦學校名單及學位數,供申請人填報志愿。
9.申請人可填報多少個志愿學校?
答:申請人選定申請入學地后,可在該轄區內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填報1-4個志愿學校。
10.積分申請入學的積分排序規則如何?
答:首先,外來務工人員參加積分申請必須具備在番禺區辦理居住證、計生登記、在廣州地區就業并購買社保這4項積分。此外,還可自主選擇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情況、投資納稅、住房、義工等其他項目的積分。積分分三個批次計算及排序:
(1)第一批:“五年”優先。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規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即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五年、在廣州地區有正當職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以下簡稱滿足“省五年”條件),其適齡子女優先獲得公辦學位分配。
(2)第二批:“三年”積分。經核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即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三年、在廣州地區有正當職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三年、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以下簡稱滿足“區三年”條件),為學位安排第二批次。在滿足“省五年”條件的申請人學位需求后,視公辦學位剩余情況,按本批次的入學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排序進行學位分配。
(3)第三批:普通積分。經核實,不符合“省五年”、“區三年”條件的,為學位安排第三批次。若申請入學地在滿足“省五年”、“區三年”條件入學申請人學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則按本批次的入學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排序進行學位分配。
11.積分申請如何辦理?
答:從2013年起,積分申請統一通過“番禺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申請入學審核系統”網上平臺進行。申請人可足不出戶,在家上網填報申請信息,之后有關的工作交由各職能部門后臺審核數據、計算機統一計算積分、統一排序、統一錄取,完成積分申請入學的審核和學位分配工作。
12.積分申請到哪里報名?什么時候報名?
答:參加積分申請統一通過網上報名。番禺教育信息網提供入口鏈接到積分申請入學審核系統,每年于5月中下旬啟動積分申請入學時開通,接受報名。2014年“積分申請入學”系統將于5月26日至6月5日下午5時前開通,公眾可通過瀏覽番禺教育信息網上的公告獲取詳細信息。
13.積分申請人還需去哪些部門提交資料?
答:(1)在上網填報申請信息前,申請人若有學歷(職稱、職業資格)積分要求的,可提前到學歷鑒證部門、或職業資格鑒證部門提交有關資料申請前置審驗(具體申請辦法、辦事地址及咨詢電話等詳情,參見網上已公告的各項指南);
(2)在上網填報申請信息后,在規定時間內,申請人應當到申請地所在勞動部門進行在廣州地區工作年限的審驗;
(3)在上網填報申請信息后,申請人若有義工工作時數積分要求的,在規定時間內,可持有關資料到團區委進行查驗。
待各部門網上審驗程序結束后,將統一要求所有申請人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簽名確認申請信息。2014年到現場信息確認的時間為6月28~30日。
此外,其余信息均已實現在網上進行后臺審驗。除非有特別要求,申請人不必再到部門實地提交積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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