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公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4.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部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9〕142號);
5.《廣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市縣三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21〕255號)。
二、公開主體、公開時限、公開方式、監督渠道
【公開主體】新造鎮人民政府
【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開方式】廣東省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新造鎮政府專屬網頁、微信及有關媒體主動公開
【監督渠道】通過番禺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眾互動平臺(http://www.rngsoft.cn/gzhd/)、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新廣路1號,電話:84726002)。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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