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8〕31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進一步加強番禺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管理的意見》業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番禺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管理的意見
為統籌做好我區城市更新年度項目管理,有序加快推進我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根據《廣州市城市更新辦法》(穗府令第134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城市更新辦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辦〔2015〕56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穗府規〔2017〕6號)、《廣州市番禺區舊村莊更新改造項目公開引入合作企業的指導意見》(番府〔2017〕144號)等相關政策,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公益優先、尊重民意,切實改善民生。按照“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的要求,加強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傳承歷史文化,優化產業結構,統籌城鄉發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社會公共利益。
二、工作機制
(一)建立組織協調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納入市城市更新年度計劃后,按照“一項目一工作組”的要求,成立專門工作組推進項目改造工作,工作組組長由區領導擔任,常務副組長由鎮(街)書記(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各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區國土規劃局、區住房建設局、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區城市更新局、區土地開發中心及屬地鎮(街))分管領導擔任,并安排專職工作人員跟進項目基礎數據調查、方案報批、批后實施等工作。工作組主要負責統籌協調解決項目更新改造工作中的存在問題,研究制定項目更新改造的整體工作計劃,督促項目按照工作計劃有序推進。工作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據工作組的決策開展城市更新工作,建立改造項目報批的綠色通道。
2.加強規劃協調。對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城市更新重點區域,區規劃部門應當專題研究,開展控規修編工作,對于正在開展的控規修編范圍內涉及舊村全面改造的,應增加城市更新專題研究。控規修編充分考慮舊村改造的需求,在規劃可承載的前提下,預留舊村改造的空間,保障規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經費管理機制。
納入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庫及市城市更新年度計劃的項目,經區政府研究確定屬政府主導類(國有舊廠改造類除外)項目的片區策劃及實施項目的基礎數據調查、地價評估、策劃方案(含控規調整方案)編制、實施方案編制等經費,可由市、區、鎮(街)負責50%,權屬主體負責50%;不屬政府主導類的項目經費,由屬地鎮(街)組織權屬主體籌集。市級財政承擔的經費由區城市更新局申請預算,區和鎮(街)財政承擔的經費由鎮(街)申請預算。所需費用可納入項目改造成本,由合作企業負責歸還上述墊付費用。
(三)建立監督考評機制。
1.區城市更新局聯合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屬地鎮(街),負責具體實施項目的日常監管和動態巡查。對在城市更新中發現工作職責履行不到位、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部門、鎮(街)及其工作人員,移送區紀委監委處理。
2.將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管理工作納入各鎮(街)年度工作考核范圍,各鎮(街)要對納入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及市城市更新年度計劃的項目嚴格把關,加強城市更新改造項目計劃的管理和執行,促進城市更新工作的開展。
3.加強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查處。區相關執法部門及屬地鎮(街)應加強對改造過程中的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進行嚴查嚴控。
三、建立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
為強化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年度計劃管理,建立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區城市更新局對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建立半年申報、調整的機制。
(一)儲備庫項目類型劃分。
儲備庫項目類型包括片區策劃類、舊村改造類、村級工業園改造類、舊城鎮改造類(含老舊小區微改造)及國有舊廠改造類。
涉及控規調整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應按規定劃定城市更新片區范圍,納入片區策劃類項目儲備庫,片區策劃范圍應符合《廣州市城市更新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應清楚顯示片區策劃范圍與規劃管理單元、控規路網的空間關系。
(二)申報條件。
申請納入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位于《廣州番禺區城鄉更新總體規劃(2015-2035)》“一帶一軸三圈”范圍內的項目。其中,“一帶”指南大干線城市更新帶(包括南站片區、南村片區、蓮花山片區),“一軸”指番禺大道城市更新軸(包括漢溪長隆、萬博片區),“三圈”指市橋河兩岸綜合提升圈(市橋河兩岸、沙灣古鎮)、三支香水道兩岸綜合提升圈(沙滘島、南浦島)、國際創新城綜合提升圈(廣州大學城、創新城)及番禺主干道周邊、門戶區域內的項目。
2.配合省、市、區重點項目落地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
3.其他改造意愿強烈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其中:
(1)片區策劃類。片區策劃范圍內含有舊村全面改造的,改造意愿、改造方式和改造模式已征求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意見,并獲得80%以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
(2)舊村改造類。
舊村莊全面改造類:改造意向、改造方式和改造模式已征求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意見,并獲得80%以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
舊村莊微改造類:改造意愿和改造方式已按照《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召開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表決,需超過(含)2/3以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參加,并取得到會代表2/3以上同意。政府主導的以整治修繕類為主的舊村莊更新改造項目無需進行表決。
村級工業園全面改造類:改造意愿和改造方式已征求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意見,并獲得80%以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
村級工業園微改造類:改造意愿和改造方式已按照《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召開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表決,需超過(含)2/3以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參加,并取得到會代表2/3以上同意。
(3)舊城鎮改造類:舊城鎮改造類項目同意改造戶數的比例須達到90%以上(含90%)。
(三)申報程序和要求。
1.符合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申報條件的,由土地權屬主體向屬地鎮(街)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經屬地鎮(街)初步審查通過后由屬地鎮(街)向區城市更新局申報。
2.區城市更新局對各鎮(街)申報的項目進行匯總審核,并征求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意見后,將符合納入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的項目報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3.區城市更新局將經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同意的儲備庫項目印發各鎮(街)執行。原則上各鎮(街)每年納入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的片區策劃類、舊村全面改造類項目(含成片連片的舊村改造)和村級工業園全面改造類項目各不超過1個,其他改造類項目不設限。
4.納入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的項目,可先開展基礎數據調查和改造方案編制等前期工作,待條件成熟后納入市城市更新年度計劃開展方案報批工作。
四、有序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報批
(一)申請納入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的項目原則上從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中選定。
(二)已納入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的舊村、村級工業園全面改造類項目尚未取得方案批復的鎮(街),原則上不再申報該鎮(街)其他舊村、村級工業園全面改造類項目納入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納入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的項目在3年有效期內未完成片區策劃方案或實施方案編制、表決及上報市城市更新局審查工作的,報請市城市更新局將該項目剔出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且該項目5年內不得再申請納入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其中,納入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的國有舊廠改造類項目(需完善征收手續的除外)在1年內未取得實施方案批復的,該項目3年內不得再申請納入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屬本條規定情況的項目,確需申請納入市城市更新年度計劃的,應當充分說明納入原因,并報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決定。
(三)對已納入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和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的項目,有關單位抓緊組織方案編制和審核工作,加快項目方案的報批工作,爭取項目方案盡早取得批復。
1.規范基礎數據調查。
納入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或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的項目,由各鎮(街)負責委托具有資質的測量單位,組織開展片區策劃及實施項目的基礎數據調查工作,完成調查成果后報區城市更新局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組織審查、復核及驗收等工作。區職能部門負責按照部門職能提供數據及出具復核意見。
2.編制片區策劃方案。
納入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或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的項目,由各鎮(街)委托具有乙級以上規劃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根據基礎數據調查成果開展片區策劃方案(含控規調整方案)編制工作。舊村莊更新改造項目策劃方案報區城市更新局審查前,屬地鎮(街)負責委托兩家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融資地價。片區策劃方案(含控規調整方案)成果經鎮(街)初步審查通過后由鎮(街)報區城市更新局審查,區城市更新局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組織征求區職能部門及專家意見并組織修改完善后,提交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后報市城市更新局審核;市城市更新局書面反饋審核意見后,由區城市更新局指導鎮(街)按照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報市城市更新局提交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及市城市更新委員會審議。
3.編制項目實施方案。
片區策劃方案(含控規調整方案)經市城市更新領導機構審定后或控制性詳細規劃穩定的,由區城市更新局會同屬地鎮(街),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開展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工作。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委托具有乙級以上規劃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編制項目實施方案。舊村莊更新改造項目實施方案報屬地鎮(街)審查前,屬地鎮(街)負責委托兩家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融資地價。項目實施方案經屬地鎮(街)初步審查通過后報區城市更新局。區城市更新局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組織征求區職能部門及專家意見并組織修改完善后,提交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后報市城市更新局審核;市城市更新局書面反饋審核意見后,由區城市更新局將審核意見反饋給鎮(街),由鎮(街)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表決通過后,由區城市更新局報市城市更新局提交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五、規范引入合作企業工作
全面改造的舊村莊合作改造類和自主改造類項目,以及全面改造的村級工業園更新改造項目納入區城市更新項目儲備庫或市城市更新年度計劃后,應嚴格按照《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番禺區舊村莊更新改造項目公開引入合作企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番府〔2017〕144號)的規定引入合作企業。自本意見正式印發實施后,在公開引入合作企業前,各村不得選擇合作意向單位簽訂合作意向書。對私自選擇合作意向單位簽訂合作意向書的舊村全面改造類項目,5年內不得申請納入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儲備庫或市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計劃,并追究相關村干部責任。
六、加強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方案批后的實施管理
(一)加強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實施方案批后監管,對項目實施主體未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方案推進實施的,區城市更新局及項目屬地鎮(街)應督促項目單位整改。非因政府原因,未按照項目實施方案改造并拒不整改的,取消城市更新改造相關優惠政策。
(二)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實施方案取得批復后,屬地鎮(街)應指導改造主體制定具體實施計劃,經屬地鎮(街)同意后報區城市更新局。各鎮(街)加強工作組織協調,明確項目實施進度,推動項目按時開工完工。
(三)各職能部門應加強協調聯動機制,減少審批層級和環節,加強實施監管。
(四)鎮(街)及相關部門每月向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城市更新局報送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推進情況及存在問題,涉及重大事項的應提交區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突出重點。加強全區層面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整體部署,做到全區“一盤棋”,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分區域、抓重點,有序高效推進重點地區、主干道周邊、城市門戶地區,以及結合重大項目落地的城市更新改造項目。
(二)共編共管,重心下移。加強屬地鎮(街)及村的主導作用,屬地鎮(街)及村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組織開展基礎數據調查、改造方案編制等工作,強化區城市更新局及區相關職能部門審查、把關職責,加快項目報批。
(三)加強協調,部門聯動。按照“市、區、鎮(街)、村聯動”的要求,建立“一項目一工作組”的組織協調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加強可實施性。
(四)加強監管,年終考評。建立工作監督制度,加強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的監督檢查;建立年終考評機制,將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管理工作納入各鎮(街)年度工作考核范圍。
(五)產業優先,以產促城。城市更新改造應當有利于產業集聚、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城市更新改造項目應當有符合我區發展導向的產業作支撐,重點導入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各鎮(街)要對轄內更新改造項目嚴格把關,引導有項目、有產業的社會資本投入城市更新改造項目,確保每個項目主導產業明確,投入產業明確。
八、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