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餐飲單位工作要求的通告
(第1號)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廣東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和《廣東省市場監管領域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強化食品經營監管做好疫情防控的公告》精神,就我區餐飲經營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區各餐飲單位(含飲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暫停大廳、堂食服務,可提供到店自取、網絡或電話等外賣訂餐服務,可采取獨立包房(每房限一桌,不得拼桌)為散客供餐。
二、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動(含自辦宴席,單位食堂除外),禁止餐飲單位或個人承接或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務。
三、嚴禁有疫情發生地接觸史或從疫情發生地抵達(返回)我區的員工在居家隔離期間上崗,嚴禁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癥狀的員工上崗。全體員工上崗期間必須佩戴口罩。
四、未落實對所有進入本單位人員測量體溫、確保進入人員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得經營。
五、請全體市民積極配合,并予以支持。發現餐飲單位有違反本通告事項的,可撥打12345熱線舉報。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通告緊急措施的解除時間將另行通知。 廣州市番禺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