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實行失業補助金政策的依據?
答:文件依據主要有:
1.《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轉發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20〕5號)
2.《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117號)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0號)
問題2:哪些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答: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或者參保職工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失業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向我市申領失業補助金。
答:1.小王2020年2月參保繳費后停保,因停保時間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2.小張2021年1月參保繳費后停保,因停保時間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間,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3.小李2020年6月因非本人意愿離職并停保,在我市累計繳費24個月,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因此不能領取失業補助金。
4.小陳2020年2月參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計發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11個月,2021年1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且未重新就業。因為期滿時間不在2020年3月-12月期間,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答:2020年3月至本市政策出臺前已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請補發。如:小張2020年4月停保,4月、5月、6月未繳費,7月重新參保就業,當前可以申領補發4、5、6月失業補助金。
答:符合在我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線上申領失業補助金,也可在最后參保地的經辦機構服務窗口申領。
答:(一)在我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轉入年限,下同),失業補助金標準按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發放。
(二)在我市累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按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發放。
答:失業補助金線上申領渠道,包括: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和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通過入口網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可分別選擇進入社會保險公共服務系統/國家平臺失業補助金申領);下載廣東人社APP;進入粵省事小程序(近期將上線)。失業補助金線下申領渠道,可至我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前臺辦理。
答:符合在我市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線上或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問題9:失業補助金最長可以發放多少月?
答: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申領失業補助金,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不早于2020年3月。
問題10:失業補助金最多可以領取幾次?
答:按照相關文件規定,每個人只能申領一次失業補助金。
答:按照文件規定,領取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即當月申領,次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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