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人民政府
限期拆除違法建設公告書
穗番南村強拆公字〔2022〕H025號
經調查,位于 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華南碧桂園怡翠苑10街28號房屋南側擴建玻璃棚架建筑物,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依法應當予以拆除。本執法機關已于 2023 年 4月11日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書》(穗番南村處決字〔2022〕H025號),責令違法建設當事人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 15 日內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設。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本執法機關對上述違法建設予以公告督促違法建設當事人在上述處理決定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本執法機關將依法實施強制拆除。
公告期間,違法建設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
特此公告。
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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