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單位因遺失、調出等原因無法收回的行政執法證件(共7個)予以聲明作廢:
畢景鏡,證號:19010896748,執法單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大龍街道辦事處;
楊湘杰,證號:19010896743,執法單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大龍街道辦事處;
梁錦蓮,證號:19010896739,執法單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大龍街道辦事處;
胡宏興,證號:19010896737,執法單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大龍街道辦事處;
蘭麗英,證號:19010896736,執法單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大龍街道辦事處;
肖啟舟,證號:19010896753,執法單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大龍街道辦事處;
胡宇彬,證號:19010896724,執法單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大龍街道辦事處;
特此通告。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大龍街道辦事處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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