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順:
你在廣州市番禺區石壁街碧桂東苑風信路9座G03北側一棟一層簡易結構建筑物和西側一棟一層簡易建筑物違法建設一案,我街已于2023年3月14日作出《協助調查通知書》(粵穗番石壁協字[2023]162號),因上述執法文書無法以其他方式送達給你,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依法予以公告送達。
公告內容如下:
本單位查處當事人周永順于2023年3月14日15時00分在廣州市番禺區石壁街碧桂東苑風信路9座G03的工程建設,現場未能出示規劃部門審批文件,一案。現依據《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通知你自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到廣州市番禺區石壁街屏都路 38 號協助調查。逾期未到的,我街將依法處理。
特此公告。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石壁街道辦事處
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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