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穗番石壁公字(2024)第 S010號
邵風皓、邵玉山:
因你在廣州市番禺區石壁街碧桂東苑濱江路28號G08違法建設一案,我街于2024年7月2日作出的《協助調查通知書》(粵穗番石壁協字[2024]340號、粵穗番石壁協字[2024]341號),因上述執法文書無法以其他方式送達給你,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依法予以公告送達。
公告內容如下:
本單位查處廣州市番禺區石壁街碧桂濱江路28號G08違法建設一案,需要你協助調查。且因你與本案的處理存在利害關系,你有權行使相關陳述、申辯權。現依據《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第二十六條等規定,通知你自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廣州市番禺區石壁街屏都路38號協助調查并行使陳述、申辯權。若前來協助調查人員系你委托的,應當附有《授權委托書》等材料。逾期不到或逾期行使陳述、申辯權,你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石壁街道辦事處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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