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弘程職業培訓學校:
經查,你單位未按規定提交2021、2022年度報告,以上行為違反了《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據《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你單位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廣州市番禺區民政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含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
如果你單位對本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廣州市番禺區民政局
2025年1月22日
聯系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禺山大道104號505室
聯系部門:廣州市番禺區民政局
聯系電話:020-8469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