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廣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完善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體系,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我局決定開展第八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符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廣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
(二)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有積極作用。
(三)弘揚嶺南優秀傳統文化、體現嶺南廣府文化創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學、藝術、科學等價值。
(四)體現文化多樣性和中華民族創造力。
(五)在番禺及周邊地區一定群體中傳承、活態存在,有一定的影響,并傳承百年以上。
(六)制定有具體可行的保護措施和保護規劃,保護工作富有成效。
二、評審程序
(一)有意愿申報的單位和個人,可自行在番禺區人民政府網站“通告欄”或廣州市番禺區文化館網站(https://gz-arts.com/portal/?appId=1384476747811713025)下載申報表格和輔助材料詳細要求,申報材料完成后于2026年5月20日前提交至項目所在鎮(街)分館,由其審核后于2026年5月30日前統一報送番禺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凡不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超過申報時限的,概不受理)。
(二)實行代表性項目專家評審制度。由番禺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組織不少于5名專家進行初評,并組織不少于5名專家對初評提出的代表性項目建議名單進行復審,擬定公示名單。
(三)番禺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擬推薦列入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予以公示,征求公眾意見,公示期不少于20個自然日。根據公示反饋情況,進行有關調查,認為異議不成立的,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0日內書面告知異議人并說明理由;認為異議成立的,重新組織專家按有關規定程序再次進行評審。
(四)番禺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將擬推薦納入區級代表性項目名錄的建議名單向番禺區級非遺保護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征求意見。如有異議,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復核。
(五)推薦名單上報番禺區人民政府,經審核同意后以番禺區人民政府名義公布。
三、申報材料及報送要求
(一)申報材料包括:
1.各鎮(街)向番禺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推薦申報區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正式文件(包括申報、遴選情況等),并附推薦申報傳承人清單(見附件1)。如鎮(街)轄區內存在無項目申報情況,請附正式文件說明。
2.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包括申報項目的基本信息、基本內容、主要特征、分布區域、歷史淵源、傳承譜系、重要價值、存續狀況、建議保護單位情況、保護單位承諾及聲明書等,內容充實,表達準確,重點突出。
3.推薦申報圖片(見附件3):12張有代表性的反映該遺產項目主要內容、價值和特點的照片,對遺產項目的說明應與推薦申報書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緊密關聯。橫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像素大小在1M以上,畫面清晰。每張照片附拍攝時間、地點、拍攝者、相關人員、畫面內容等說明,150字以內。
4.項目申報錄像片(見附件4)。
5.反映項目歷史淵源的佐證材料(見附件4)。
6.其他輔助材料(見附件4)。
7.申報單位信用信息材料:申報單位為民營企業的需提供從“信用中國”官方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生成的本單位信用信息報告(近 3 個月內有效),報告須完整清晰、無涂改,且申報單位無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不良信用信息,并附企業法人無犯罪證明。
(二)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1.紙質材料:
(1)各鎮(街)的推薦申報文件紙質件(一份,含推薦申報名單)。
(2)申報書、申報圖片一式兩份,輔助材料一式一份。其中,申報書須單面彩色打印,內容清晰可見,切勿使用訂書機或膠訂;保護單位承諾須蓋公章,傳承人(群體)同意申報及參與保護工作聲明書須簽名并按捺指印。
(3)輔助材料一式兩份,須制作封面、目錄,附相關說明。
(4)民營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企業法人無犯罪證明,各一式一份。
2.多媒體材料(統一拷貝至U盤或光盤):
(1)推薦申報項目清單、項目申報書電子文本(WORD格式)
(2)項目代表性圖片(JPG格式)。
(3)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證明材料、保護單位承諾、傳承人(群體)同意申報及參與保護工作說明書(PDF格式)。
(4)項目申報片(AVI、MP4格式)。
(5)其他音頻、視頻材料。
(6)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企業法人無犯罪證明。(PDF格式)。
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材料用于評審和歸檔,不再退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完善非遺代表性名錄體系,是非遺保護工作的關鍵。各鎮(街)要認真組織申報、審核、評選,確保申報項目的代表性。
(二)做好信息公開,履行告知義務。在申報工作中,對于代表性項目、項目保護單位所享有的權利、承擔的責任應詳細告知申請主體。
(三)嚴格審核,保證材料質量。各鎮(街)和項目保護單位要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此次評審,凡不符合申報條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超過申報時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材料報送方式
番禺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地址:番禺區市橋街光明南路水邊屋下街7號,聯系人:李漢杰、黃雨晨,聯系電話:020—84880988,電子郵箱:845992952@qq.com,郵編:511400。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八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清單.doc
4.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視頻、圖片及其它材料制作要求.doc
廣州市番禺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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