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管理辦法》解讀
一、制定的目的和意義
一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有關旅游扶持政策。二是推動我區“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三是促進我區旅游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壯大。
二、制定的主要依據
1.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驗收工作手冊
2.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全域旅游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8〕27號)
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旅游業發展的意見(穗府函〔2017〕79號)
4.中共廣州市番禺區委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集聚產業領軍人才的實施意見(番發〔2016〕11號)
5.印發關于貫徹加快我區旅游業發展建設旅游強區若干意見的實施細則的通知(番府辦〔2011〕46號)
三、主要內容
《番禺區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管理辦法》共分總則、組織管理、扶持措施、獎勵資金申報和審批程序、監督檢查和資金管理、附則六大章,包括三十二條,具體內容如下:
(一)總則
第一條,說明本辦法的目的和依據。
第二條,說明本辦法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第三條,由區旅游發展委員會統籌全域旅游事業的創建和發展
第四條,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本辦法的解釋。
(三)扶持措施
這是《管理辦法》的核心部分。
第五至第十二條,吸引龍頭旅游企業進駐和擴大投資,促進旅游景區、酒店、旅行社、鄉村旅游等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十三至第十五條,鼓勵旅游企業通過拍攝有影響力的電影,提高景區影響力,加強我區旅游形象的宣傳力度,提升我區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第十六至十九條,鼓勵完善旅游廁所、旅游交通、通訊網絡和志愿服務,提高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
第二十至二十一條,落實廣州市有關保障旅游用地需求的條款。
(四)獎勵資金申報和審批程序
《管理辦法》強調可操作性,一份文件就能清晰地使申報者了解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資金撥付流程。
(五)監督檢查和資金管理
說明資金的使用和監督檢查,以及虛報、冒領者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六)附則
說明資金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以及有效期限。
四、需要說明的主要問題
就高不重復的原則,是指同一獲獎理由,不得享受兩次以上的本區財政補貼。同時符合兩個獎勵條件的,按照獎勵金額高的標準實施獎勵。獎勵資金申報獲批后,在次年的財政預算中撥付。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本辦法的解釋和資金的申報辦理。
五、有效期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