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繼續委托區實施的決定》(穗府〔2019〕8號),《廣州國際創新城第二跨江隧道工程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正》規劃成果已完成規劃技術審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經番禺區土地和規劃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后獲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自批準之日(2025年5月19日)起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八條“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的規定,現由我局公布實施。有關規劃成果信息可查詢我局官方網站。
特此通告。
附件:《廣州國際創新城第二跨江隧道工程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正》通告附圖.jpg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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