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繼續委托區實施的決定》(穗府〔2019〕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8號),《石樓鎮拆船公司地塊三及周邊地塊(番禺區BE0102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正》規劃成果已完成規劃技術審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經十八屆政府第1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獲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自批準之日(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八條“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的規定,現由我局公布實施。有關規劃成果信息可查詢我局官方網站。
特此通告。
附件:《石樓鎮拆船公司地塊三及周邊地塊(番禺區BE0102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正》通告附圖.jpg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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