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5〕10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需將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舊水坑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下的0.3521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F將經依法批準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舊水坑村股份合作經濟社的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58號)以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番禺區舊水坑村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項目(一期)。
二、征收土地位置:番禺區大龍街舊水坑村,北鄰豐馳天下創意園、南臨竹山工業二路、西至番禺大道北、東臨匯金商業街(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舊水坑村股份合作經濟社的集體土地0.3521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
四、補償安置方式: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舊水坑村股份合作經濟社依法表決同意,申請將0.3521公頃的集體建設用地由政府征為國有建設用地,并按照批復無償移交政府,政府無需再給予其他補償安置。
五、申請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征地批復(粵府土審(02)〔2025〕58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本公告期限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舊水坑村股份合作經濟社的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2)〔2025〕58號).pdf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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