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2〕1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粵府土審(02)〔2021〕87號),同意將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農場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思賢村股份合作經濟社以及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秀發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下的集體土地23.9685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醫科大學新造校區二期項目。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農場村、思賢村、秀發村地段(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征收集體土地面積共23.9685公頃,現狀為農用地14.8957公頃(耕地8.0347公頃、園地0.6602公頃、林地2.2910公頃、其他農用地3.9098公頃)、建設用地9.0728公頃。其中5.2008公頃建設用地根據建設用地審批規則還原成原地類報批,經批復的報批地類為農用地19.0643公頃(耕地8.4963公頃、園地0.8506公頃、林地5.3016公頃、其他農用地4.4158公頃)、建設用地3.8720公頃、未利用地1.0322公頃。其中:
(一)征收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農場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土地總面積0.8864公頃,其中,農用地0.3975公頃(耕地0.3774公頃、林地0.0025公頃、其他農用地0.0176公頃),建設用地0.4889公頃。
(二)征收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思賢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土地總面積22.9775公頃,其中,農用地18.5622公頃(耕地8.0886公頃、園地0.8506公頃、林地5.2991公頃、其他農用地4.3239公頃),建設用地3.3831公頃、未利用地1.0322公頃。
(三)征收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秀發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土地總面積0.1046公頃,全部為農用地(耕地0.0303公頃、其他農用地0.0743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1年12月26日。
2.工作安排:按規定自2021年12月26日起在三個月內為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農場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思賢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秀發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及相關權利人落實征地補償費用和社會保障費用;按規定辦理產權注銷等批后實施手續;按規定辦理土地交付。
五、其他有關事項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自發布之日起為1個月,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02)〔2021〕87號征地批復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pdf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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