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分局:
我市上報的穗莞深城際軌道交通琶洲支線建設項目,省政府批復同意我市上報的農用地轉用、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現將《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穗莞深城際軌道交通琶洲支線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授)〔2022〕96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積極開展批后實施工作:
(一)在收到我局轉發的用地批文之日起10日內,擬定《征收土地公告》和《關于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按規定進行張貼和公告。
(二)指導相關單位按照征地補償登記和協議等開展征地補 償工作,并開展批后實施審查;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配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征地社會保障后 續實施工作(粵征審〔2021〕163號)。
二、請做好耕地占補平衡臺賬登記。
三、按照承諾及時兌現被征地農村集體的留用地安置;化龍 鎮東南村留用地采取貨幣方式補償,不需再安排留用地。
四、進行批后實施審查后積極開展具體項目供地工作;及時將批后實施情況在省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填報,并按反饋制度要求上報我局,以便我局上報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部備案。
五、按照征地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落實信息公開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穗莞深城際軌道交通琶洲支線建設用地的批復.pdf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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