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條件
年滿16周歲以上的廣州市戶籍居民,或年滿16周歲以上離開戶籍地在廣州市居住、就業、就學的非廣州市(國內大陸地區)戶籍居民,可自助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證件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務(目前暫未開通跨省市異地自助辦服務的湖南、湖北、江西、上海、黑龍江、青海、新疆等除外)。
二、申請材料
《廣東省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三、辦理方式
可使用廣州市范圍內任意一臺居民身份證自助辦證機。
四、辦理流程
1.閱讀業務須知;2.刷居民身份證或輸入公民身份號碼;3.現場采集照片及比對;4.掃描或輸入相片回執號;5.用戶個人信息填寫;6.進行指紋校驗比對;7.選擇領證方式;8.完成業務繳費;9.打印受理憑證完成業務辦理。
五、辦理時限
廣州市戶籍居民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25天內;非廣州市戶籍居民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40天內。
六、收費標準
居民身份證期滿換領的需繳納工本費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的需繳納工本費40元。
七、自助辦證機分布
詳見“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中的政務服務--“戶政服務”--其他服務--辦事網點--《居民身份證全自助辦證機分布點》。
八、注意事項
申請人自助辦理后辦證工本費須在當天內繳納完畢,逾期未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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