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員,準予其戶籍遷入本市: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戶籍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戶籍。但是,子女屬于現役軍人且已注銷戶籍,或者子女在國(境)外定居且無國內戶籍的,不計入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戶籍的要求。
3.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離休干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我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準予其配偶一并遷入本市戶籍。
二、需審核的材料
此外:1.屬申辦條件第1項的,申請人為原本市戶籍人員的,原本市戶籍情況由本市公安機關核查辦理。申請人為喪偶人員的,需審核喪偶未再婚承諾書,本市公安機關未能核查配偶死亡注銷戶口情況,以及居民戶口簿未有清楚登記配偶死亡注銷情況的,還需審核申請人的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2.屬申辦條件第2項的,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戶籍情況由本市公安機關核查辦理。
3.屬申辦條件第3項的,還需審核申請人的離休證。
4.配偶隨遷的,還需審核配偶的①結婚證、②居民戶口簿、③居民身份證。
5.屬入家庭戶的,還需審核入戶地的不動產權證書(或宅基地證)。屬入單位、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還需審核管理部門出具的入戶同意書。
6.證件為國外簽發的,須審核國內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翻譯件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件及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翻譯件。
三、注意事項
1.符合申辦條件的人員現場辦理需通過網上預約(可選擇掃描右下角二維碼進入“投靠子女”事項,或可通過①廣州金盾網http://gaj.gz.gov.cn/;②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進入)后,向被投靠人的戶籍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落戶時需通過網上預約(操作同上,選擇“入戶登記”事項)后持《受理回執》、遷入地的居民戶口簿(一站式遷移的還需提供遷出地的居民戶口簿,非一站式遷移的則提供準予遷入證明、戶口遷移證)辦理。
2.戶口申辦和遷移應由申請人(或被投靠人)到公安機關辦理,辦理前請在“粵省事”確認以上審核材料是否具備可正確調取的電子證照,無電子證照的需提供相應材料原件驗核。經核準,入戶登記時須對居民戶口簿原件進行繳銷及登記。
3.申辦條件之外的其他情形,應到所在戶籍辦理窗口咨詢,由窗口工作人員解答指引。
咨詢電話:12345 投訴電話:12345
投靠子女入戶(戶口市外遷入)申辦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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