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境)外人員,準予申辦恢復或入戶本市戶籍的。
1.出國(境)后未取得居留權或喪失居留權回本市定居。
2.前往港澳地區定居回本市定居。
3.前往臺灣定居來本市定居。
4.前往國外定居并取得居留權的華僑來本市定居。
5.經批準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籍華人來本市定居。
二、需審核的材料
此外,1.除華僑按《華僑回國定居證》地址辦理登記入戶外,其他人員應按照以下規定順序登記入戶:①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產權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記入戶,審核不動產權證書(或宅基地證),屬直系親屬的還需審核申請人與親屬關系材料(結婚證、出生證、戶籍檔案記錄、同一本居民戶口簿內成員關系登記、親子鑒定意見、親屬關系公證,下同);②本人或直系親屬沒有自有產權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單位擁有產權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記入戶,審核不動產權證書和分房證明,屬直系親屬的還需審核親屬關系材料;③沒有以上規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單位集體戶或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入戶(非必選),審核管理部門的入戶同意書、入戶地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原件或復印件加蓋管理部門公章);④無法通過上述①、②項,也不選擇第③項辦理入戶的人員,在公共集體戶入戶,入實際居住地公共集體戶的,還需審核登記地址為該街道轄內的一年以上租賃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合同。未能審核房屋租賃合同的,可入原戶籍注銷地所在公共集體戶。
2.如入家庭戶的地址有戶口的,還需審核入戶地的居民戶口簿。
3.證件為國外簽發的,須審核國內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翻譯件或者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件及具有資質機構出具的翻譯件。
三、注意事項
1.符合申辦條件的人員現場辦理需通過網上預約(可選擇掃描右下角二維碼進入“境外人員入戶”事項,或可通過①廣州金盾網http://gaj.gz.gov.cn/;②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進入)后,向擬入戶地公安機關申辦。
2.戶口申辦應由申請人(未成年的由監護人)到公安機關辦理,辦理前請在“粵省事”確認以上審核材料是否具備可調取的電子證照,無電子證照的需提供相應材料原件驗核。經核準,入戶登記時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進行登記。
3.申辦條件之外的其他情形,應到所在戶籍辦理窗口咨詢,由窗口工作人員解答指引。
咨詢電話:12345 投訴電話: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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