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人員之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在本市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含國〔境〕外留學人員)可遷入本市戶籍:
(一)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年齡在50周歲以下。
(二)具有國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
(三)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并有學士學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
二、需審核的材料
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屬本市大中專院校的學生集體戶口的畢業生須審核居民戶口簿;屬廣東省內外一站式非本市戶籍人員未辦理《戶口遷移證》的,審核居民戶口簿)以及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用人單位以及入戶遷往地址均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此外,1.同時還應按照以下規定順序登記入戶地址:①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產權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記入戶,審核不動產權證書,屬直系親屬產權的還需申請人與親屬的關系證明(結婚證、出生證、戶籍檔案記錄、同一本居民戶口簿內成員關系登記、親子鑒定意見、親屬關系公證,下同);②本人或直系親屬沒有自有產權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單位擁有產權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記入戶,審核不動產權證書和分房證明,屬直系親屬的還需審核親屬關系材料;③沒有以上規定住所的,可在用人單位集體戶或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入戶(非必選),審核管理部門的入戶同意書、入戶地的集體戶口首頁(原件或復印件加蓋管理部門公章);④無法通過上述①、②項,也不選擇第③項辦理入戶的人員,在公共集體戶入戶,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的用人單位注冊所屬的公共集體戶入戶,需審核工作單位注冊地址。
2.遷入的家庭戶地址有戶口的,還需審核入戶地的居民戶口簿。
三、注意事項
(一)符合申辦條件的人員現場辦理需通過網上預約(可選擇掃描右下角二維碼進入“接收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非本市生源)”事項,或可通過①廣州金盾網http://gaj.gz.gov.cn/;②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進入)后,向擬入戶地的公安機關提交申請。落戶時需通過網上預約(操作同上,選擇“入戶登記”事項)后持《受理回執》(遷入的家庭戶地址有戶口的,持遷入地的居民戶口簿)辦理,辦理前請在“粵省事”確認以上審核材料是否具備可正確調取的電子證照,無電子證照的需提供相應材料原件驗核。經核準,入戶登記時須對居民戶口簿原件進行繳銷及登記。
(二)申請人因故無法提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申請人按規定補、換、領《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確實無法補、換、領《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申請人應向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引進在職人才入戶。
(三)擇業期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碩士、本科為畢業兩年內,博士為畢業五年內。
(四)申辦條件之外的其他情形,應到所在戶籍辦理窗口咨詢,由窗口工作人員解答指引。
咨詢電話:12345 投訴電話:12345
接收應屆畢業生入戶申辦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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