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條件
家庭成員因婚姻狀況已變化,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要求從同一家庭戶中分離出來,可在原戶口登記地址上辦理原址分戶。
二、需審核的材料
(一)屬結婚分戶的,審核①申辦報告、②居民戶口簿、③居民身份證、④分割后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書、⑤結婚證。
(二)屬離婚分戶的,審核①申辦報告、②居民戶口簿、③居民身份證、④分割后的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⑤離婚證(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和生效書)。
三、注意事項
(一)符合申辦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預約現場辦理或網上辦理(通過①廣州金盾網http://gaj.gz.gov.cn/;②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或廣州微警務微信小程序;③“粵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④“穗好辦”App,選擇戶政欄目中的“家庭分戶”事項)。現場辦理通過網上預約,向戶籍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辦理前請在“粵省事”確認以上審核材料是否具備可正確調取的電子證照,無電子證照的需提供相應材料原件驗核。經核準,分戶登記時需對居民戶口簿原件進行繳銷及登記。
(二)分割后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或宅基地證),屬住宅的,審核析產的不動產權證書;屬宅基地的,審核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及宅基地證件。
(三)成年人因獨立居住要求分戶的,應按戶口市內遷移條件申辦(詳細可參閱《戶口市內遷移申辦須知》)。
(四)申辦條件之外的其他情形,應到戶籍地戶政業務辦理點窗口咨詢,由窗口工作人員解答指引。
咨詢電話:12345 投訴電話:12345
(2022年9月26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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