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發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為貫徹國務院和省、市有關促進“雙創”工作部署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市創業孵化服務體系建設,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粵府〔2015〕28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意見》(粵人社發〔2015〕166號)以及《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穗府函〔2015〕144號)等文件要求,我們制定了《廣州市創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就業中心)反映。
附件: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關于印發《廣州市創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docx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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