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化解群眾身邊噪聲擾民問題,守護群眾的“安靜權”,10月17日,市生態環境局番禺第三環保所會同番禺區化龍鎮政府約談化龍鎮內某餐飲店的主要負責人。
該餐飲店自5月開業以來,陸續收到多次噪聲擾民投訴。經核實,該餐飲店營業時間為周一到周日20:00-次日2:00,店內設置KTV房間,室內配套隔音棉以降低噪聲排放。但經工作人員現場檢查發現,隔音設施效果不佳,該餐飲店仍然產生噪聲擾民。
約談要求,該單位務必把污染防治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保障周邊群眾正常生活的需求。一是要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切實擔負起噪聲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對檢查發現以及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到位,避免發生長期噪聲擾民事件。二是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合理調整營業時間,降低音樂播放音量,盡可能升級改造室內隔音設施,確保噪聲達標排放,同時加強營業期間環境管理,避免店內外消費者音量過大導致擾民。三是要加強與周邊群眾的溝通,將擬采取的環保措施及預期效果告知受影響群眾,爭取周邊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該餐飲店主要負責人表示將積極落實整改任務,加強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規范管理和穩定達標排放,堅決防范環境污染事件發生。
下一步,第三環保所將繼續跟進此次約談企業的噪聲擾民問題的整改情況,加強閉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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