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根據《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對發現不良執業的醫療機構予以記分,校驗期為3年的醫療機構,校驗期內任1年記分超過24分的;校驗期為3年的醫療機構,校驗期內記分累計超過60分的;校驗期為1年的醫療機構,校驗期內記分超過24分的,在辦理校驗時給予1至6個月的暫緩校驗期。現向社會公布記分名單。
附件:番禺區醫療機構2025年不良執業行為記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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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單位名稱 | 檢查時間 | 記分依據 | 記分 |
尚安南里路綜合門診部 | 2025年2月27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3 |
安春堂康健中西醫結合診所 | 2025年2月27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 1 |
康華綜合醫院 | 2025年2月28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八)項 | 4 |
福澤中醫綜合診所 | 2025年2月28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植村村馬建英社區衛生服務站 | 2025年3月3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3 |
星妃綻定醫療美容診所 | 2025年3月4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和通成中醫診所 | 2025年3月4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亞太綜合醫院 | 2025年3月10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粵桂時代口腔門診部 | 2025年3月13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仁醫堂中醫診所 | 2025年3月17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舒美口腔門診部 | 2025年3月18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3 |
鵬昇診所 | 2025年3月20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段豐診所 | 2025年3月21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英明德愛中醫診所 | 2025年3月25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漢廈中醫診所 | 2025年3月25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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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單位名稱 | 檢查時間 | 記分依據 | 記分 |
尚安南里路綜合門診部 | 2025年2月27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3 |
安春堂康健中西醫結合診所 | 2025年2月27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 1 |
康華綜合醫院 | 2025年2月28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八)項 | 4 |
福澤中醫綜合診所 | 2025年2月28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植村村馬建英社區衛生服務站 | 2025年3月3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3 |
星妃綻定醫療美容診所 | 2025年3月4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和通成中醫診所 | 2025年3月4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亞太綜合醫院 | 2025年3月10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粵桂時代口腔門診部 | 2025年3月13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仁醫堂中醫診所 | 2025年3月17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舒美口腔門診部 | 2025年3月18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3 |
鵬昇診所 | 2025年3月20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段豐診所 | 2025年3月21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英明德愛中醫診所 | 2025年3月25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
漢廈中醫診所 | 2025年3月25日 |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的試行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