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官堂村西河正道6號“九維創意園”內一樓105室等2宗證據先行登記保存物品的當事人(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本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對你(單位)的物品作為證據以指定地點保存方式,在廣州市番禺區衛生監督所和廣州市番禺報廢汽車金屬回收有限公司進行登記保存。在規定的七日限期內,你(單位)未按要求來我局接受調查處理。
現我局要求你(單位)于本《公告》送達后十日內來我局接受調查處理。逾期仍不來我局接受調查處理的,我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參照《廣東省行政執法機關沒收物品處理暫行辦法》(粵財綜 [ 2008 ] 196號)和財政部《罰沒財物管理辦法》(財稅〔2020〕54號)的規定對《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中所涉及的物品予以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本《公告》啟動公告送達,自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9日
(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020-847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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