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衛生健康局關于注銷鐘村街鐘一社衛生服務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公告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和《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本機關于2024年12月12日對鐘一社區衛生服務站作出暫緩校驗3個月的行政處理,暫緩校驗期滿后,該機構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再次校驗申請,本機關已依法于2025年6月23日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特此公告。
番禺區衛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3
附件: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 主辦單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市番禺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承辦單位:廣州市番禺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備案號:粵ICP備20058359號-1 網站標識碼:4401130002 粵公網安備 44011302000073號 您是第-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