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衛生健康局關于撤銷愛美之心口腔診所《診所備案憑證》的告知書
愛美之心口腔診所:
根據《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診所歇業,必須向原備案機關備案。診所非因改建、擴建、遷建原因停業超過1年的,視為歇業。第十九條第一款:診所歇業的,診所應當向所在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中醫藥主管部門報告,或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在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原備案機關應當撤銷其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經核查,你診所登記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博旺街27號712、713、714房)已歇業超過一年,現已從事其他行業經營活動,現場未見醫療機構相關設施設備。我局決定依法撤銷你診所的《診所備案憑證》。
根據有關規定,本《告知書》啟動公告送達,自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告知。
番禺區衛生健康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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