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局關于對廣州市番禺區大龍易旭日用雜品店經營者林**等7個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的公示
根據相關衛生法律法規和《廣州市衛生健康委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規定,我局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對廣州市番禺區大龍易旭日用雜品店經營者林**等7個單位或者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特此公告。
附件: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局行政處罰公示名單(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xlsx
廣州市番禺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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