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同意,廣州市民政局、財政局修訂出臺《廣州市長者長壽保健金發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最大的亮點是將長壽保健金“依申請發放”流程變更為“智慧”發放,無需申請,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運用大數據等現代化科技手段,使長壽保健金發放更加便捷和及時,讓老年人不用跑腿。
根據《辦法》,長壽保健金包括對本市戶籍7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按月發放的長壽保健金,和對本市戶籍百歲以上老年人每年按次發放的長壽保健金(慰問金)。按月發放的長壽保健金發放標準:70至79周歲,每人每月30元;80至8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歲,每人每月200元;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每年在敬老月期間向本市戶籍百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長壽保健金(慰問金)每人1000元。老年人年滿80周歲、90周歲、100周歲當月,按照《辦法》規定的發放標準自動調整,無需老年人提請辦理。
此次改革,通過對碰公安、人社、衛健等部門數據生成符合資格名單,運用上門服務、電話聯絡、調查核實等方式與老年人確認信息,主動發放長壽保健金至退休金銀行卡或社保卡,實現老年人“一次不用跑”。同時,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應發盡發”,實現全覆蓋。通過數據對碰、上門走訪、保留自助申領通道等方式,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確保老年人及時享受長壽保健金。
同時,政府部門通過數據交互共享獲取老年人信息,老年人應配合信息確認,老年人可在年滿70周歲提前3個月,到“穗好辦”App確認信息,或者到戶籍所在居委會,請工作人員協助確認。確認后方可在年滿70周歲當月起,按月享受長壽保健金。
如因老年人新遷入戶籍等原因造成數據交互延遲,也有辦法彌補。之前“依申請發放”的申領渠道依然保留,老年人可在“粵省事”小程序、“穗好辦”App、廣州市為老服務綜合平臺等通道或直接向村(居)委提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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