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代碼:2401-440113-04-01-416782
穗番發改投批〔2024〕12號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大龍街道辦事處:
你單位報來《關于雁洲涌堤岸修復工程立項的申請》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為消除雁洲涌水利設施安全隱患,完善堤岸防洪排澇功能,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意你單位報來的雁洲涌堤岸修復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項目地址:該項目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雁洲涌西岸遐朗橋以北、新橋村榮華路段。
三、項目的建設規模及內容:該項目計劃對番禺區大龍街雁洲涌兩處堤岸進行修復,線路總長約100米,主要工程內容包括:(一)雁洲涌西岸遐朗橋以北段,長約65米,拆除外運破損混凝土及漿砌石結構約500立方米,開挖土方約1400立方米,地基壓實約300平方米,斷面修復塊石及碎石約450立方米、混凝土約70立方米、漿砌石約400立方米等;(二)雁洲涌新橋村榮華路段,長約35米,拆除外運破損混凝土及漿砌石結構約600立方米,開挖土方約750立方米,地基壓實約200平方米,斷面修復塊石及碎石約400立方米、混凝土約40立方米、漿砌石約500立方米,臨時支護及圍堰結構等。具體工程需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161.93萬元。資金來源:按番禺區政府辦公室《文件辦理通知》(辦文編號:政府請款[2023]121號)解決。
五、本項目后續無需向我局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此復。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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