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并負責具體檢查實施工作。
二、指導協調轄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普及環境法律知識和環境科學知識,協調開展環境保護培訓工作,推動社會民間參與環境保護。
三、受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委托,負責轄區廢水、廢氣、廢渣、噪聲、振動、工藝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電磁波輻射等污染防治具體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協調和監督各水道環境保護工作。
四、實施轄區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和轄區鎮(街)環境保護任期目標。
五、按照防治新污染的法規,參與建設項目審批,對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實施監督管理。
六、及時向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報告轄區的環境污染事故或隱患,協助突發污染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與證據保全。
七、協助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協助監督企業環境污染治理資金的使用。
八、協助開展轄區環境監測工作。
九、鼓勵資源合理利用,推廣清潔生產,開展綠色生態示范工作。
十、推廣應用技術示范工程,推廣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志認證、環境保護資質認可。
十一、協助開展轄區的污染源調查、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公眾意見調查、生態環境規劃及區劃工作。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環城西路217-219號
所長:廖漢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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