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穗規劃資源掛出告字〔2023〕78號
經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批準,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以掛牌方式出讓1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一)地塊出讓條件:
1.本地塊擬建產業為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產業,符合番禺區產業規劃。
2.競得人須承諾,項目在土地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在開工之日起24個月內竣工,在竣工后起6個月內投產,在投產之日起12個月內達產。
3.競得人須承諾,項目在達產年起(按完整會計年度計算)10年內總產值(或營業收入,以統計數據為準)不低于700000萬元,總稅收不低于33440萬元(不含海關代征稅和代扣代繳稅)。
4.競得人須承諾,項目達產后10年內每年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不低于3%。
5.競得人的商事登記和稅務登記地址應在番禺區范圍內,相關手續應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并將區域研發中心、銷售中心、結算中心職能一并遷入番禺區。競得人在土地出讓年期內商事登記地、稅務征管關系、主營業務和統計關系不得遷出番禺區。
6.競得人應在項目達產之日起3年內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達到規模以上企業標準。
7.競得人在項目達產之日前須引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國家級和省級“專精特新”(高成長)企業不少于1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不少于2家;上述企業須在番禺區注冊成立獨立法人公司,以履約考核時實際注冊數量為準。
8.競得人須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前與廣州市番禺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屬地鎮街簽訂《番禺區產業建設項目履約監管協議書》,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附件。
9.競得人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由廣州市番禺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屬地鎮街牽頭會同各相關單位在開竣工階段、達產階段、達產后每3年、出讓年期到期前1年等階段,按照《番禺區產業建設項目履約監管協議書》進行土地利用績效評估,并根據土地利用績效評估結果對工業用地項目實施精細化、動態化管理。
10.競得人如需變更地塊實際持有人股權須報番禺區人民政府審批。
11.符合產業用房分割轉讓條件的競得人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產業用房分割登記、轉讓,分割登記、轉讓的比例不超過總計容建筑面積在扣除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筑面積后的50%。分割轉讓的受讓主體須在廣州市番禺區注冊成立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申請產業用房分割登記、轉讓時須符合我區相關標準及要求。
12.競得人須向區政府或其指定機構無償移交扣除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后10%的產業用房。
13.本出讓地塊未經批準不得實施“三舊”改造,不得擅自變更產業發展方向。
14.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該地塊地上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的40%;若地塊分期開發,須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地方現行的裝配式建設評價標準規定。
15.競得人必須在項目開工前完成節能審查,并配合能源管理部門的事中事后監管。項目的建設方案、用能工藝、用能設備等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節能標準和規范,采用可行的節能技術和產品,單位產品(增加值)能耗原則上要達到國際或國內能效先進水平。
16.項目地塊的規劃建設應預留5G基站(含配套機房)、通信局房和通信管道等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位置、建設空間、用電容量及其配套資源,宗地紅線范圍內新建、改擴建公路、市政道路、橋梁等,應依據廣東省《智慧燈桿技術規范》(DBJ/T15-164-2019)同步設計、建設智慧燈桿,并在報審建筑設計方案前取得通信主管部門意見;為支持番禺區5G網絡建設,相關建設位置和建設空間鼓勵由競得人以無償或優惠租金的方式提供。如地塊涉及信息基礎設施遷改的,請動遷單位(競得人、儲備機構等)開展項目前期工作時聯系各信息基礎設施權屬單位開展地塊內信息基礎設施資源核查,并商討落實遷改方案和補償事宜。
17.地塊投資強度設定為不得低于39584元/平方米。
18.環評要求依照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求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地塊其他出讓條件如下:
1.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出讓價款。
2.交地時間: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由廣州市番禺區土地開發中心按通水、通路、通電及土地平整的現狀交地。
3.開工時間:土地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
4.竣工時間:開工之日起24個月內竣工。
5.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工業用地50年。
具體情況及要求可參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樣本)及相關規劃文件,規劃指標要求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規劃部門最新批復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其他組織可申請競買,不接受自然人或聯合體競買。
競買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嚴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閑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記錄的,及與其有參股、控股、投資關系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均不得參加本次競買。競買人申請時必須提交符合投資強度要求以及按規劃要求使用土地的承諾書、提交行業及競買資格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3日
(二)網上申請時間: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3日17時
(三)繳納保證金時間: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13日17時
(四)網上掛牌時間(網上報價時間):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4日10時
(五)限時競價時間:2023年11月24日10時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掛牌出讓通過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s://login.gzggzy.cn)進行。競買申請人必須先行辦理CA數字證書及企業信息登記,才能登錄系統參加網上交易活動。
(二)《CA數字證書與電子簽章辦理指引》《土地使用權及礦業(其他自然資源)權類企業信息登記辦理指引》《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和《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用戶操作手冊(競買人)》等相關資料競買人可以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服務指南欄目的辦事指引中下載并認真閱讀。
(三)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宗地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宗地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競買須知》的約束,違反有關條款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郵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五)本次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在網上交易系統全封閉進行,實行資格審核后置;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申請材料。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上傳及填寫資料的真實性。
(六)競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方可取得競買人資格。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競買保證金以人民幣支付。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達系統提示的銀行賬號為準(戶名、賬號及開戶銀行詳見網上交易系統提示)。
(七)網上報價不可撤回。
(八)網上交易結束后,競得人于2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申請時上傳的紙質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關原件材料遞交到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讓方將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23年12月8日17時前予以確認。
(九)競得人應在接到競得資格確認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完成公示后與出讓方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有關出讓宗地的詳細資料及掛牌文件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gzggzy.cn/)土地礦產專欄及我局網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瀏覽(http://ghzyj.gz.gov.cn)。
六、聯系方式
(一)出讓方
名稱: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亞運大道555號
聯系人:莊小姐,聯系電話:(020)34588195
(二)交易機構
名稱: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0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務熱線:
1.業務咨詢:(020)28866000
2.CA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020)28866000
3.聯系人:車先生、蔣先生,聯系電話:(020)28866180、28866047
4.網上交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20)28866000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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