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廣東中元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900572448927B
二、基本情況
本機關在對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小谷圍街道辦事處開展2023年度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檢查的過程中,發現你單位代理的“采購2023年小谷圍街餐廚垃圾處理站運營服務項目”(項目編號:ZYGZ-22-066、采購時間:2023年1月16日)、“2023-2025年小谷圍街十四條河涌及九個小微水體、大學城中心湖管理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YGZ-23-036、采購時間:2023年9月22日)存在以下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事項:
一、“采購2023年小谷圍街餐廚垃圾處理站運營服務項目”(項目編號:ZYGZ-22-066)評審因素“信譽、榮譽等情況”設置“響應供應商獲得政府部門或第三方頒發的信譽、榮譽、表揚等證書,每獲得一個得1分,滿分2分”的評審標準,未明確信譽、榮譽、表揚等證書與項目的關聯性,亦未在采購需求中作出相關要求。
二、“采購2023年小谷圍街餐廚垃圾處理站運營服務項目”(項目編號:ZYGZ-22-066)評審因素“擬投入設備”設置“在滿足項目基本要求下,響應供應商每投入一臺重型載貨專項作業車的,得3分,滿分3分”“在滿足項目基本要求下,響應供應商每投入一臺中型載貨專項作業車的,得3分,滿分6分”的評審標準,采購需求中供應商配備車輛清單僅要求提供小型桶裝收運車、電動巡查汽車,未對上述評審因素中的車輛作出要求。
三、“2023-2025年小谷圍街十四條河涌及九個小微水體、大學城中心湖管理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YGZ-23-036)評審因素“項目服務團隊情況【項目負責人除外】(一)”設置“擬配備的有害生物防制員,具有人社部門頒發的有害生物防制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得2分”的評審標準。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0號),有害生物防制員職業資格已退出目錄。
以上事實有檢查工作底稿、《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關于征求<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小谷圍街道辦事處2023年度政府采購執行情況檢查報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及其被查單位意見、相關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等在案佐證。
上述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
本機關于2025年1月8日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了違法事實、依據和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事項,以及你單位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權利。對此,你單位在規定時限內未作陳述申辯。
三、處罰結果
對于事項一和二,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小谷圍街道辦事處在調查取證階段提供了相關材料,說明該兩項評審因素是根據需求調查情況而設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對該兩項違法事項不予行政處罰。
對于事項三,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依據《廣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4號)第二條、第八條,參照《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財政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通知》(穗財規字〔2024〕1號)第八條規定,你單位的違法行為程度屬于較輕。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七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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