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處理結果公告(番財采投〔2025〕29 號)
一、項目編號:ZJZ2025-013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區健康管理中心(廣州市番禺區康復醫院)2025年度日用品配送服務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國業(廣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122號125鋪
被投訴人1:中基科技(廣州)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大龍街市蓮路羅家村段 62 號永隆產業園西棟3樓A5室
被投訴人2:廣州市番禺區健康管理中心(廣州市番禺區康復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禺山西路688 號
相關供應商:廣州市番禺區市橋傳兆貿易商行(以下稱傳兆商行)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環城東路53、55號瑞和園大街9巷2號首層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2月18日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廣州市番禺區健康管理中心(廣州市番禺區康復醫院)2025 年度日用品配送服務項目”(項目編號:ZJZ2025-013,以下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中標供應商“廣州市番禺區市橋傳兆貿易商行”提供虛假《中小企業聲明函》。2.中標供應商“廣州市番禺區市橋傳兆貿易商行”提供虛假材料(擬投入本項目服務人員情況證明文件:投標截止日之前六個月以內任意月份參加社會保險的《投保單》或《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證明》等)復印件。)謀取中標。投訴人要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平公正的開展采購活動,取消“廣州市番禺區市橋傳兆貿易商行”中標資格并順延中標資格為第二名。同時也請求對"廣州市番禺區市橋傳兆貿易商行”的中小企業局聲明函中的營業收入數據及公司社保情況進行核查。本機關于2025年3月6日依法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向第三方進行調查取證與核查,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投訴事項1、2不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1、2不成立,決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本機關在本項目處理過程中,啟動了向第三方調查取證程序,總計7個工作日。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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