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HJX20250106-GK
二、項目名稱:番禺區第八人民醫院改造項目多聯式空調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東羊城水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科韻北路106號225C房
被投訴人1:廣東華建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清河西路36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番禺區第八人民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石碁鎮岐山路4號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2月28日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2025番禺區第八人民醫院改造項目多聯式空調項目”(項目編號:HJX20250106-GK,以下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招標文件技術評分“技術需求響應程度(4.0分)”中,評分細則存在重大歧義,評審標準的分值設置與量化指標不對應。2.招標文件中多聯機暗藏風管式內機共15項(254臺),數量、技術構成占比較高,價格占采購總額較大,但在技術評分細則中沒有體現,違反《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87號)第五十五條。3.招標文件技術評分,以下五項評分細則(1、整體實施方案2、應急方案3、質量保證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工作制度和檔案管理方案)未與采購需求相對應,違反《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五十五條。4.上述五項評分細則,存在評審因素未細化量化,缺乏明確客觀判斷標準,使用較多模糊表述,模棱兩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5.評審因素“項目管理人員”,存在變相將資格條件設置為評審因素的情形。6.評審因素“項目管理人員”中“安全負責人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其他安全專業)”,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對供應商實施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情形。投訴人要求1.暫停本項目相關的所有政府采購活動,包括:暫停發出中標通知書、暫停簽訂合同、暫停履行合同。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對本案進行處理。3.對投訴事項3、4刪除或調整技術部分評分細則。4.對投訴事項1、2,技術部分評分細則進行優化,以確保多聯式空調室外機、多聯機暗藏風管式內機,符合采購需求,確保采購人權益。本機關于2025年4月14日依法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與核查,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1至6不成立,決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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