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GZHZ2025GZ1113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區南村教育指導中心興業大道南配套學校室場設備設施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濟南峻亞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號明湖廣場3棟2117
被投訴人:廣州市番禺區南村教育指導中心(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梅山大道南15號
被投訴人:廣州合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橋南街聚寶路16號102鋪部位02
相關供應商:廣東真迪數智科技有限公司(原廣東真迪科教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稱真迪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東環街番禺大道北555號天安總部中心25號樓1705房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6月19日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廣州市番禺區南村教育指導中心興業大道南配套學校室場設備設施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ZHZ2025GZ1113)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真迪公司所提供制造商不具備強制性產品生產資質,虛假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2.真迪公司所提供制造商不具備醫療器械生產資質,虛假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3.真迪公司使用大型企業產品,不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機關于2025年8月6日依法受理,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投訴事項1至3不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決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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