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GDSCHG20201204
二、項目名稱:原箭牌舊廠房改造作為檔案庫 房及防汛物資倉庫工程密集架、貨架和檔案柜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 訴 人:湖南新宇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東6路11號
被 投 訴 人:廣東穗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華山路23號二層
被 投 訴 人2:廣州市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公室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清河東路319號西副樓6樓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參加被投訴人1組織的原箭牌舊廠房改造作為檔案庫房及防汛物資倉庫工程密集架、貨架和檔案柜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DSCHG20201204)采購活動后,對被投訴人1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并開展調查。
在調查核實期間,投訴人于2021年4月13日向本機關遞交《申請書》,要求撤銷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終止本采購項目的投訴處理程序。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或廣州市財政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樓,電話:020-38923332)申請行政復議(我市正在進行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區政府各部門被復議案件統一由區人民政府辦理,建議您向番禺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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