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GZZJ-ZG-2022215
二、項目名稱:廣東仲元中學第二校區食堂設備設施采購項目(二次)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福建金輝翔廚具設備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善豐路14號3號樓
被投訴人1:廣州中經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寺右一馬路18號泰恒大廈14樓1409室
被投訴人2:廣東仲元中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西涌大街2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本項目中標結果公告的公示信息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令第87號《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辦庫〔2020〕50號《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 年版)》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機關于2022年8月4日依法受理,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投訴事項成立,但不影響采購結果,采購人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也可向廣州市財政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樓,電話:020-38923332)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粵府函〔2021〕99號)的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建議您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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