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CZ2022-8178
二、項目名稱:廣東仲元中學第二校區未來學校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貝禧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689號1204房
被投訴人1: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質量監督部
被投訴人2:廣東仲元中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西涌大街2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廣東仲元中學第二校區未來學校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CZ2022-8178)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人稱: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原型演示及答辯時間為15分鐘,我司演示時有專家提醒演示倒計時,一到時間演示中止予以退場,而且演示前各公司都已經搭建完畢演示設備,沒有進去以后還需要進行準備工作環節。中標人從進去演示到出來時間遠遠超過正常時間。嚴重侵犯了我公司合法權益。本機關于2022年9月15日依法受理,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人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決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也可向廣州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粵府函〔2021〕99號)的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建議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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