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GZHZ2023GZ0015
二、項目名稱:2023-2025年廣州市番禺區石壁街105國道等道路保潔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佛山市文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禪城區石灣鎮街道瀾石里水華遠村民小組隔巷1號首層
被投訴人1:廣州合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興泰路278號基盛商業中心C棟3樓305房
被投訴人2: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石壁街道辦事處(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石壁街鐘韋路73號
相關供應商:廣東川行環境有限公司(以下稱川行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洛浦街南浦沿沙路95號302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川行公司承諾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服務)》從業人數與實際事實不符,虛假承諾,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本機關于2023年7月3日依法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不成立,決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也可向廣州市財政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樓,電話:020-38923332)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粵府函〔2021〕99號)的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建議您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3年8月10日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