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CZ2023-0679
二、項目名稱:2023-2025年度廣州南站核心區電梯維護保養服務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東機安電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大沙頭二馬路47號安利大廈29樓
法定代表人:李涌
被投訴人: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相關供應商:通用電梯安裝維保(廣州)有限公司(以下稱通用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六榕路143號801-1、801-4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2023-2025年度廣州南站核心區電梯維護保養服務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CZ2023-0679)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于2023年8月10日依法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不成立,決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也可向廣州市財政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樓,電話:020-38923332)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粵府函〔2021〕99號)的規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建議您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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