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GGP01F23075594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象圣中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沈陽晟捷碩網絡科技信息咨詢服務中心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云集街5甲
被投訴人: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象圣中學(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南路368號
被投訴人:廣州番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云星珠坑大道1號市橋科技大廈3樓301室
相關供應商:廣州榕冠廚房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稱榕冠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南草堂村白山前工業區9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象圣中學廚房設備采購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GGP01F23075594)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中標公告中的標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該中標結果公示信息明顯為不合規不合法中標結果公示信息。2.中標人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中的部分生產制造廠家屬于不真實的、無效的,中標人投標文件應為無效投標文件,中標結果無效。3.中標人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中的部分生產制造廠家屬于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中標人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是不真實的、無效的,應不通過資格性審查,中標人投標文件應為無效投標文件,中標結果無效。本機關于2023年9月22日依法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投訴事項1成立但不影響采購結果,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規定,繼續開展采購活動(本項目已簽訂合同)。投訴事項2、3不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決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番禺區財政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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