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廣州大學城管委會、廣州南站地區管委會,區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番禺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番府辦〔2015〕23號)文件精神,《廣州市番禺區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是番禺區“十三五”專項規劃之一,經分管區領導審定同意,現按計劃印發實施。
廣州市番禺區民政局
2017年11月28日
廣州市番禺區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
為適應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需要,強化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依據《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6—2020年)》(民發〔2016〕191號)、《廣州市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6—2020年)》(穗民〔2016〕159號)和《番禺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番府〔2016〕71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社區服務體系,是指以城鄉社區為基本單元,以各類社區服務設施為依托,以社區全體居民、駐社區單位為對象,以居民自我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公共服務、志愿服務為主要內容,以滿足社區居民生產生活需求、提高社區居民生活質量為目標,黨政引導支持、社會多元參與的服務網絡及運行機制。
一、發展現狀和面臨形勢
番禺區現有10個街道6個鎮,97個城市社區、177個行政村。“十二五”期間,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一是社區服務設施配備逐步完善。我區高度重視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結合2006年-2011年開展的“六好和諧社區”和2012年—2015年的創建幸福社區項目,我區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累計投入1.3億多元,主要包括城市社區活動中心、生活小區配套設施等1000多個硬件項目,使我區社區公建配套設施、小區道路、社區衛生及綠化環境等得到顯著改善,為群眾提供了充足的社區悠閑娛樂公共場地,社區群眾滿意度顯著提高。二是社區服務隊伍不斷壯大。我區通過依法選舉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向社會招聘專職社區工作人員和大力發展專業社工隊伍,截至2015年底,全區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636人,村民委員會成員621人,社區專職工作人員613人,整合專(兼)職網格員2087名,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工作服務從業人員345名,其中社會工作專業服務人員255名(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207名)。三是社區服務內容不斷豐富。居民自我服務能力不斷增強,我區選取34個村(社區)作為城鄉社區協商試點,探索建立分層級議事的社區協商平臺,暢通社情民意溝通與訴求渠道,社區自治能力不斷提高。同時,專業社工和網格員隊伍不斷拓展社區專業化和精細化服務,社區工作者協助政府開展消防、綜治維穩、黨建、民政、城管、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四是社區服務方式不斷創新。我區大力推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和社區服務綜合體試點工作,打造了272個“機構人員統一、場所標識統一、流程內容統一、信息系統統一、經費保障統一”的村(社區)基層公共服務站,同時選取“兩居一村”作為社區服務綜合體工作試點,致力于向公民提供“就在家門口”的“一站式”綜合服務,下沉衛計、民政等7個部門共72項業務到站點辦理,方便快捷地滿足居民對社區服務不斷提出的需求。五是社區體制機制持續創新。我區以市橋街東麗社區等5個社區為試點,開展“三社聯動”示范社區創建工作。社區多元主體廣泛參與,充分鏈接社會組織、社區基金等多方資源,逐步形成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的“三社聯動”社區服務機制。
實踐證明,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是增強社區居民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心工程,是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基礎工程。但就總體情況而言,我區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仍然處于初級階段,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具體表現在:“六好和諧社區”和“幸福社區”項目后,社區硬件建設經費缺乏,社區服務設施供給不足。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城鄉社區協商、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三社聯動”、社區服務綜合體等工作上需要進一步加強統籌管理力度,增強居民知曉度和認可度。社區服務信息化、專業化、社會化程度不高,城鄉社區居民參與度不強,現有城鄉服務體系仍無法適應社會發展和社區居民的多種需求等問題。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我區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關鍵階段。隨著我區城鄉基層社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面臨難得機遇和重大挑戰,亟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面向全體城鄉社區居民、主體多元、設施配套、功能完善、內容豐富、隊伍健全、機制合理的社區服務體系。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立足區情,以居民群眾需求為導向,堅持公益性和便利性,切實推動社區服務標準化、法制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努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增強社區居民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社區居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居民的服務需求為導向,把居民滿意程度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提供便利、高效、優質的社區服務,真正把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成為服務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2.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政府在規劃制定、政策引導、資金投入、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增強社區服務可持續發展能力。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服務,完善民主決策機制,發揮多元主體在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中的作用。
3.資源整合,創新服務。充分發揮現有服務設施和網絡作用,逐步整合與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有關的資金、項目和資源,最大限度降低社會成本,防止資源浪費。注重社區服務體系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社區服務管理運行機制和共駐共建機制,發揮綜合效益,增強服務功能。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全面謀劃、科學布局、注重長遠、整體推進,堅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社區服務體系;把握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統一要求,立足不同地區不同情況,突出重點,強化特色,分類指導,力戒形式主義。
(三)發展目標。
從我區社會發展現實出發,按照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強化社區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推動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有序進行,到2020年末,建立起更為有效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全面推進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城鄉社區協商、社會工作、“三社聯動”和社區服務綜合體建設工作。到2017年末,實現城鄉社區協商機制覆蓋率100%;到2018年,建成具有創新性、統籌性、實用性、居民滿意的城市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到“十三五”期末,實現基層民主參選率95%以上,社區居委會直選率90%以上,將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打造成為政社合作、服務優質、居民受益的社區服務品牌。
三、重點任務和工程
(一)推進城鄉居民自我服務
1.提升村(居)民委員會服務能力。健全村(居)民自治機制,理順村(居)基層黨組織、自治組織、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系,建立健全村(居)務公開和村(居)務監督制度,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理順政府與社區自治組織權責關系,切實開展社區減負專項行動,釋放居民自治活力,提升村(居)委員會服務能力。
2.健全城鄉社區協商議事體系。推進城鄉社區協商試點工作,搭建城鄉社區議事平臺,建立分層級議事的社區協商平臺,推進協商議事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有效引導基層政府、社會組織、駐區單位、居民群眾(含來穗人員)等多元主體有序參與社區事務。充分發揮各級協商平臺在化解矛盾、增進共識、凝聚合力的積極作用,打造一批示范街(鎮)、社區(村),到2017年末實現城鄉社區協商覆蓋率達100%。
(二)發展便民利民服務
積極推進社區服務綜合體覆蓋到社區,實現政府服務便捷化、治理能力現代化。依托社區公共服務站,開展面向城鄉居民的政務、民生、社區、傳媒、快遞和金融六大公共服務。將現有衛計、民政、慈善、殘聯、人社等部門未開通的事項逐步開放和完善,進一步梳理整合各職能部門相關業務延伸到社區服務綜合體辦理;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綜合體的軟硬件設施,將更多、更齊全的便民自助服務設備下移到公共服務綜合體。2017年擴大試點范圍,新選取1個城市社區和1個村作為試點單位,開展試點工作,提升社區居民群眾生活品質。同時,每年按5%持續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穩步擴大農村社區覆蓋面,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務平臺,提供民政、就業、社保、醫保、計生、農技、出租屋及外來人口管理等多項便民利民服務。不斷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社區公共服務需求,讓居民辦事更加便捷。
(三)拓展社區專業化服務
進一步完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健全社會工作服務體系,不斷提升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服務績效,科學設置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服務項目;引導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不斷拓展服務覆蓋面,建立一社區一社工制度,將服務輻射到全體居民群眾;突出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社區服務定位,深化個案專項服務和社區專案服務,形成與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相互轉介和對接的有效機制;強化區級層面監督指引,提升項目運作規范,以監管引領服務提升發展。力爭到“十三五”期末,將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打造成為政社合作、服務優質、居民受益的社區服務品牌。
(四)完善社區治理體系建設
1.推進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加快服務平臺建設,完善社區網格化運行機制,細化網格事件處置流程、責任標準;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分級開展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業務培訓,提升網格員隊伍服務社區、服務群眾的業務能力;加快完善網格化服務管理應用系統,整合共享各部門社會服務管理的信息資源,實現社區管理和服務數據統一采集、動態管理;進一步完善考核方案,會同相關職能部門,調整鎮街的工作考核內容,減少基層的雙重考核和工作負擔。力爭到2018年,建成具有創新性、統籌性、實用性、居民滿意的城市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
2.實施優勢主導型“三社聯動”機制。按照“理清職責、明確邊界,優勢互補、有效聯動,目標導向、完善供給,多元參與、協同共治,統籌協調、共同推進”的原則,深化和拓展我區“三社聯動”工作,依托社區、社會組織、專業社工、社區居民等不同參與主體,充分發揮其在社區治理中的協同協作、互動互補、相輔相成作用,推動“三社”一體化聯動發展,不斷完善社區多元服務供給模式。結合區情,引進專業社會機構進行社區組織的培育孵化,積極鏈接社會資源,建立社區組織專項活動支持資金,重點建設“仁人來”俱樂部等特色項目,打造我區社區服務品牌,加快實現“三社聯動”的基本全覆蓋,使社區居民共享社區建設發展成果。
(五)完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改善涉及社區居民日常生活的公共服務、文化、體育、醫療、安全、教育、交通、金融、停車場、肉菜市場、無障礙通道、給排水管道等各類服務管理設施配置,為社區居民提供便捷的生活環境;規范城市社區公共服務用房建設,落實新建住宅物業同步配建社區公共服務用房,推進社區綜合服務。按照轄區面積與人口規模、合理規劃社區服務設施的布局和數量,通過調劑、置換、購買、新建等方式落實建設任務。社區公共設施建設需嚴格按照2015年《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要求執行。2016年以后,全區新增設的社區居委會辦公場地應達到的廣州市規定的標準:1.社區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含15平方米警務室)200平方米以上;2.社區議事廳100平方米以上;3.社區服務站100平方米以上;即成立社區居委會共需配備400平方的辦公用房,同時加強社區服務站、居民議事廳等重點領域的規范化建設水平。除專業性服務用房單設外,社區服務設施提倡資源共享。
(六)推進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建立以社區黨組織和社區自治組織成員為骨干,以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為支撐,以其他社區服務從業人員和社區志愿者為補充的社區服務人才隊伍。
1.加強村(居)民委員會隊伍建設。依法依規選好村(居)民委員會班子,逐步擴大社區直接選舉范圍,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選齊配強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
2. 加強社區專職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推進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根據工作需要,向社會公開招聘,配備一定數量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規范和完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管理、培養、激勵、考核、表彰及工資待遇等機制,2017-2018年我區社區專職人員平均工資不得低于廣州市文件規定的6408元/月,進一步提升社區專職人員隊伍穩定性和工作的積極性。
3. 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各社工機構對其承接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進行人才培養機制的優化,通過申請各類人才資助計劃,提高對高端社工人才的吸引力。力爭到“十三五”期末,全區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人數達到450人;全區開發社會工作服務從業人員崗位達到400個,其中社會工作專業服務人員崗位達到280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協調作用,明確部門分工,統籌推進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形成上下貫通、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社區服務組織領導機制。
(二)創新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實踐,創新社區治理和服務體制機制,推動政府依法治理、社會自我調節與居民自治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開展社區減負和社區協商,促進社區和諧發展。
(三)加強制度建設。加強社區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社區服務標準體系,推動社區服務標準化、專業化。完善落實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在用地、用房等方面的政策。鼓勵科研機構和高校積極參與社區服務政策理論研究和標準制定工作,協助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工作。
(四)加強監督和評估。加強對各服務主體提供社區服務情況的監督和評估,切實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建立居民對社區公共服務開展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制度,將社區服務居民滿意度納入績效評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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