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人社〔2022〕32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
經8月31日區政府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張英同志任番禺區象賢中學副校長(聘期至2024年6月),免去其番禺區實驗中學校長職務;
黃春燕同志任番禺區實驗中學校長(聘期至2024年6月),免去其番禺區象賢中學副校長職務;
錢劍華同志任廣州市禺山高級中學副校長(聘期至2024年6月),免去其番禺區象賢中學副校長職務;
黃冬梅同志任番禺區象賢中學副校長(聘期至2024年6月),免去其廣州市禺山高級中學副校長職務;
吳錫堅同志任番禺區工商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聘期至2024年6月),免去其番禺區新造職業技術學校校長職務;
免去馮金洪同志番禺區象賢中學校長職務;
免去梁鑒波同志番禺區象賢中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吳思奇同志番禺區工商職業技術學校副校長職務。
廣州市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