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信訪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推動高質量發展過程中辦好各項民生實事,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提高工作實效,根據《番禺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番禺區進一步落實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信訪工作責任有關問題的通知》(番信聯辦〔2017〕16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信訪工作制度(試行)的通知》(穗環辦〔2022〕7 號)、《2024年12月番禺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轉發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分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領導組
組 長:律輝
副組長:陳錦聰、彭志輝、王宇迪、黃福有
成 員:劉斌、楊智亮、尹晉、倪悅然、陳健輝、熊維柱、譚劍峰、胡波、張大勇、王軍營、羅小寶、楊清華、陳更勝、廖漢輝
(二)工作組
組 長:譚劍峰
組 員:各執法科及各基層環保所
二、工作目的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堅持有訪必接,有接必果的要求,在接待日內使上訪群眾受到領導接待,信訪事項得到依法處理,努力做到應該本單位解決的問題不上訪到區委、區政府及上級環保部門,努力把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解決在基層,最大限度地減少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和重復上訪的發生。
三、具體措施
(一)落實領導定期接訪制度。2026年1月至12月期間,分局領導班子成員按月輪流接待群眾來訪,每月1次,接訪時間原則上為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三,地點設于分局一樓咨詢室。
(二)壓實信訪案件辦理主體責任。各承辦部門對職責范圍內的環境信訪案件,須依法及時查處,限期辦結,從源頭消除污染隱患和矛盾糾紛。
(三)健全信訪回訪與滿意度反饋機制。承辦部門在案件辦結后應及時回訪,聽取信訪人意見,積極協調矛盾,確保問題真正化解、群眾認可。
(四)推行重點信訪案件領導包案。對群眾反映強烈、重復訪或涉及面廣的復雜問題,實行領導包案,由分管領導牽頭負責,一抓到底,推動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
四、接訪程序
(一)事前公告。執法三科于每月接訪前,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專屬網頁提前向社會公告接訪領導、時間、地點。
(二)日程確認。接待日前一天,執法三科與接訪領導確認行程;如領導因故不能出席,應協調其他班子成員代為接訪。
(三)接訪記錄與轉辦。接訪期間,執法三科負責詳細記錄群眾訴求與領導批示,并轉交承辦部門。
(四)現場秩序維護與報告。遇集體上訪時,應引導群眾推選代表反映問題;遇重大或緊急情況,立即報告分局主要領導和上級信訪部門。
五、工作要求
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活動作為黨和政府傾聽民意、關心民生、了解民情、體察民苦、解決民憂的重要抓手和重要舉措,精心組織,切實抓好,做到堅持接訪的延續性,落實接訪時間。堅持多措并舉,提高接訪實效。
(一)強化組織落實,確保接訪實效。承辦部門應把領導干部接訪作為化解矛盾、改進工作的重要途徑,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參與、跟蹤重點案件辦理。執法三科統籌做好組織協調、記錄轉辦與進度督促,保障接訪活動規范有序開展。
(二)依法高效辦理,推動事心雙解。承辦部門應嚴格落實信訪辦理時限,深入調查、依法處理、及時回復。接訪領導與工作人員應耐心聽取訴求,做好政策解釋和情緒疏導,推動問題實體解決與群眾滿意度同步提升。
(三)加強跟蹤反饋,形成工作閉環。執法三科建立接訪事項臺賬,定期梳理辦理進展,對轉辦事項進行跟蹤,對逾期未辦、群眾反復反映的問題及時督辦通報,確保接訪案件“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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