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廣東省廣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與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聯合到番禺區一家機動車檢驗機構開展執法檢查,區環境監測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聯合執法行動。
各監管部門執法人員按職責進行現場檢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對該檢驗機構的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過程、檢測人員的操作規范性、檢測軟件參數設置、檢測儀器靈敏性和準確性等項目進行嚴格檢查。檢查中發現該檢驗機構存在4項違規行為,按照《廣州市機動車檢驗機構排氣檢驗業務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的記分要求,對該檢驗機構記16分,并現場開具《整改項目確認書》。整改會議上,各監管部門責令該檢驗機構對不規范行為進行限期整改。
(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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