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工作,督促排污單位嚴格落實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壓實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3月17日-19日,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先后分5批,組織企業召開排污許可證后管理專題培訓會。各鎮街環保中隊負責人以及225家未及時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的執證單位參加了專題培訓。
培訓會上,該局首先強調了排污許可證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經常性和長期性,重申了對不及時提交執行報告行為的處罰措施及法律依據,并向企業派發《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關于排污許可證執證單位依法提交執行報告的提醒函》。隨后,邀請第三方審核單位對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中的填報流程、規范要點、注意事項等進行詳細講解,并在培訓會議中設置答疑環節對企業提出的問題逐一進行解答。最后,該局要求各執證單位應當在3月20日前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內容、頻次,向審批部門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如實報告污染物排放行為、排放濃度、排放量等信息,做到按證排污,合法生產。會后,為進一步貼近指導企業,該局邀請第三方審核單位、各企業負責人建立了QQ聯絡群,以便后續及時為企業答疑解惑。
(市生態環境局番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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